汝州市加压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4月4日,汝州市召开全面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会,对全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再部署,21个乡镇(街道)、13个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和19家露天矿山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张平怀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汝州市政府制定下发了《汝州市全面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统筹矿山环保安全开发,全面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力争通过两年专项整治行动,达到“有证矿山恢复治理走向规范、废弃无主坑口生态修复明显见效”的目标。
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全面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的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有证矿山的恢复治理。落实矿山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开发利用方案、安全生产和环保标准,履行边开采、边恢复治理责任,补齐矿山生态恢复短板,确保年底恢复治理初见成效。二是废弃无主坑口的恢复治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的原则,先期从“三区两线”开展,以点带面,实施生态修复治理;对废弃无主建筑石料矿山开采形成的高陡边坡、视觉污染严重的残留山体实施开发式治理,确保取得显著成效。三是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强化源头预防,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有效制止非法开采行为,确保不因非法开采形成新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四是加强砂石料加工企业的监管。重点加大对环保、安全、生产加工、用地、超限超载等环节监管,规范砂石料生产加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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