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打响闽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
闽江流域龙岩段航拍。 特约记者 吕洪荣 摄
近日,福建省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文,启动实施闽江流域龙岩境内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
龙岩市提出,力争通过生态保护修复攻坚,使闽江流域龙岩段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闽江流域是我国南方地区生态安全重要屏障和东南部地区重要水源涵养地及水土保持地。为改善闽江流域龙岩境内约1573平方公里的生态环境质量,龙岩市明确,严格实施生态保护和治理修复,到202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4万亩,治理废弃矿山2座,林分改造面积1.116万亩,生物多样性丧失与流失得到基本控制。
龙岩市要求,优化空间格局,加强流域源头管控,凸显山水林田湖草的整体保护,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在区域协调和区域互动的基础上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与生态保护修复一盘棋格局。加强流域污染防治,有效控制水污染物排放,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溪流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点水土保持区、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自然保护小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保持生态平衡和生态优势。
龙岩市提出,实施水生态环境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统筹流域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等区划,把流域内的国省控监测断面以及流域内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作为落实环境准入、排污许可、控源减排、环境增容、生态环境保护等管控措施的基本控制单元。在流域内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研究和试点,逐步建立手段完备、数据共享、实时高效、管控有力、多方协同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有效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合理控制空间开发强度,切实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
龙岩市强调,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结合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严格按照流域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发展产业,严控新、扩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重污染项目以及资源消耗型项目,禁止新、扩建制革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重污染项目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快推动产业绿色转型,继续化解过剩产能以及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开展造纸沤浆、废塑料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等行业“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龙岩市要求,加强保护修复,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重点加强水库以及水库型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濒危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脆弱生态修复工程,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改善;推动水电站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龙岩市明确,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坚持坡耕地、茶园、竹林、马尾松林、崩岗、小流域全面治理,山、水、林、田、路、渠配置,有效控制流域内的水土流失,形成立体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采取自然恢复、工程、生物等措施恢复损毁土地功能。力争到2020年,林分改造面积1.12万亩,长汀县、连城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4万亩。完成文亨田心铁矿、童坊南坑里石灰石等2处废弃矿山治理,改善废弃矿山及周边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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