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局“四个加强”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地灾隐患巡排查。加大地质灾害灾害易发地区及人员密集区的汛期三查工作,依靠专业技术力量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详细情况,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心中有数。对巡排查发现的灾害点及隐患点,要逐一制定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措施,对因特殊原因未采取防治措施的灾害点(隐患点)一律编制应急预案,对已经采取措施的要回头看,定期进行复查核查。
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依托省厅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平台,建立全市网格成员动态化管理,确保网格成员变动后信息快速更新,探索网格化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及群测群防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总结提高。同时加强气象、水务、国土等监测共享平台建设,结合网格化建设成果,确保各项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各区各地,及时开展各项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三是加强临灾应急避险培训。对威胁重大隐患点,大力宣讲成功的应急避险经验,要让所有群众都知道撤离信号和熟悉撤离路线。开展网格成员培训及应急演练,加强成员责任意识,增强地质灾害应急防范处置能力,建立起地质灾害快速上报、审核、管理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及救援。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专家驻守。通过抽查、暗访、点名通报等手段,确保基层站所应急值守到位,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人员在汛期等重点时段随时待命,指导基层政府做好趋势的分析研判、预案修订、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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