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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然资源系统全力支持“5·15”特大暴雨灾后重建

作者:中国自然资源报 发布时间 2019-06-14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5·15”特大暴雨灾后重建相关部署,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日前明确,从村庄规划编制、农房重建选址、建设用地保障、灾毁耕地复垦、地灾搬迁治理等方面全力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据了解,“5·15”特大暴雨给三明市、龙岩市等福建西部地区带来较大影响。全省共发生灾情108起、险情120起,损毁耕地8.59万亩、房屋242间,转移受威胁群众13505人,无人员伤亡。灾情发生后,福建厅立即组织部署灾后重建,派出4个工作组,赴灾情较严重的三明与龙岩,指导地方做好灾情核查上报,并根据灾后重建“1+N”工作机制,结合各地情况,多举措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一是牵头组织、指导各地做好村庄规划和农房重建选址工作。优先开展受灾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帮助指导灾害治理、农房灾后重建选址以及其他灾后重建项目建设;选择连城县、永安市2个重点受灾区作为灾后重建村庄规划省厅帮扶试点;组织专家与技术人员下乡指导灾后规划和重建选址工作,帮助提升村庄规划编制水平。

二是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符合相关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用地,优先在省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安排。及时提供抢险救灾用地,灾后重建急需使用土地的,可先行使用。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依法依规完善用地手续。开通快速审批通道,灾后重建项目允许边建设边报批,属农村个人建房、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报设区市政府审批;其他灾后重建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统一批次上报,不受供地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考核。

三是加大地灾治理和搬迁力度。发生灾险情的隐患点,由地灾防治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应急调查,划定威胁范围,提出分类处置建议。需采取应急降险工程处置的,开展降险工程施工;需采取工程治理的,优先纳入2019年度地灾工程治理项目计划;需搬迁重建的,按规定核定搬迁对象,组织实施旧宅基地复垦,增减挂钩收益主要用于灾后重建。

四是分类处置灾毁耕地复垦。对群众可自行复垦的灾毁耕地,安排复垦应急资金;对需要工程措施复垦的,在下达本年度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资金时予以倾斜;对不可复垦的灾毁耕地,在三调和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中,将地类变更为未利用地,作为补充耕地的后备资源,今后实施开发用于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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