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自然资源局五举措进一步加强汛期地灾防治工作
6月8日,自治区召开了全区强降雨防御工作调度视频会议,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已启动自治区洪涝灾害IV级应急响应。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雨带南移影响,预计6月10~13日,贵港市将出现一次大雨、部分地区暴雨的强降雨天气过程,过程累积雨量大部50~100毫米,局部地区可能超过150毫米,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6月10日,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落实好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进一步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地群测群防员的作用,强化群测群防工作。要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加强山区城镇、学校、医院、旅游景区、集市和村庄等重点区域巡查。要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对已发现存在岩溶塌陷隐患的地区,要将岩溶塌陷纳入排查、巡查范围。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未治理的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并同步开展落实防灾责任、监测任务安排、防灾预案编制等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预警预报及信息报送工作。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天气变化,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地质灾害信息速报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灾情险情信息报送,确保地质灾害应急渠道畅通。四是进一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责任意识,强降雨期间要24小时在岗值班,提前做好各种应急工作,严格遵守应急值守纪律、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等工作。五是进一步强化城区地质灾害防范防治工作。针对贵港市城区内重大地质灾害事件(北环一村发生地面塌陷地质灾害6起),按照现阶段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专业队伍,完善现场排水系统,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治理施工,并利用专业技术查明灾害诱因,以确保汛期期间该地区不发生次生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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