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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份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及3月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  地质灾害灾情

1-2月份总体灾情。

1-2月份,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50起,其中崩塌73起、滑坡58起、地面塌陷17起、泥石流1起、地面沉降1起,造成28人死亡、2人失踪、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9.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有所增加,分别增加2.0倍、3.3倍和1.9倍(表1)。

1-2月份,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7起,避免人员伤亡299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353.0万元。

 2016年1-2月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

发生数量

(起)

死亡失踪

(人)

直接经济损失

(亿元)

本期

150

30

4009.7

去年同期

50

7

1367.6

较去年同期增减数量

100

23

2642.1

较去年同期增减比例(%)

200.0

328.6

193.2

2月份灾情。

2月份,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92起,其中崩塌51起、滑坡34起、地面塌陷6起、泥石流1起,造成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26.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有所增加,分别增加了4.4倍、4.0倍和6.7倍(表2)。

2月份,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2起,避免人员伤亡260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44.0万元。

 2016年2月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

发生数量

(起)

死亡失踪

(人)

直接经济损失

(亿元)

本期

92

10

1826.6

去年同期

17

2

237.7

较去年同期增减数量

75

8

1588.9

较去年同期增减比例(%)

441.2

400.0

668.4

2月份,地质灾害分布在12个省(区、市)。按发生数量依次是广东、江西、和安徽等;按造成人员死亡失踪依次是广西、湖北和广东;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依次是云南、广东和浙江等。

二、1-2月份地质灾害特点

1、多年同期相比灾情较重。

2007年以来多年同期相比,今年1-2月份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排第三位,低于2008年和2013年;因灾造成死亡失踪人数排第二位,仅低于2013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排第三位,低于2008年和2013年。

2、防灾减灾效果良好。

1-2月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7起,占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总数的31.8%,避免人员伤亡299人,约是1-2月地质灾害造成实际伤亡人数的9.1倍。

3、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为主,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1-2月份,全国共发生崩塌73起,占总数的48.7%;滑坡58起,占总数的38.7%;地面塌陷17起,占总数的11.3%;三类地质灾害占总数的98.7%。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共141起,占总数的94.0%

4、以自然因素引发为主。

在今年发生的150起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引发的有114起,占总数的76.0%;人为因素引发的有36起,占总数的24.0%。自然因素主要为降雨、冰雪冻融等;人为因素主要为采矿和施工等。

5、中南地区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最多,西南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最重。

中南地区的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和河南共发生地质灾害87起,占总数的58.0%,造成24人死亡失踪,占总数的80.0%,是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死亡失踪人数最多的地区。

西南地区的云南和重庆共发生地质灾害8起,造成2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698.0万元,占总数的42.3%,是地质灾害造成经济损失最重的地区。

三、3月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地质灾害多年发生规律,3月份是地质灾害的低发期,但需注意防范冰雪冻融引发的地质灾害,总体预测3月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和危害情况可能与2月基本持平或略为偏重。另外,西北黄土地区还需要注意防范农田、坡地灌溉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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