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理事:
汪民会长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理事会议暨第五次常务理事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现予印发,请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
2016年4月26日
在一届四次理事会暨一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上的讲话
汪 民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会长)
(2016年4月19日)
各位常务理事、各位理事、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深圳召开一届四次理事会暨一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总结协会去年工作,分析研判行业发展形势,研究部署今后工作。会议将听取并审议《协会工作报告》、《2015年度财务决算分析报告》、《2016年度财务预算(草案)》、《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总体方案》、协会吸收新单位会员名单、常务理事变动名单等。上述报告、方案、名单等,都经过秘书处反复研究,并通过会长办公会审议,我本人都同意,请各位理事认真审议。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土资源部、代表协会领导班子,向全体会员单位、全体理事和常务理事、各位专家、各专业委员会和秘书处的同志表示衷心感谢!
同志们,党的十八大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国家最高战略层面。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出全面安排。十八届五中全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建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战略地位、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实现路径,是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的重要任务。下面,结合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和协会工作,我谈四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地质灾害防御能力不断提升
由于特殊的地质地貌,加上近年来特殊的气候变化和日益增多的人为扰动,我国地质灾害多发频发,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社团、企业全面落实防治体系建设任务,我国地质灾害防御能力不断提升。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11年,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为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地质灾害防治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2015年,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投入55亿元,“十二五”期间,中央该项投入总计达210亿元。
(二)地方党委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全面落实防治体系建设。
31个省(区、市)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机构,29个省(区、市)、大部分地级市和50%的县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27个省(区、市)设立了省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年度资金额度近40亿元。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谋划、精心指导,建立起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应急预案和防治规划体系,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年度工作程序;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全面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实施一大批治理工程,大力推进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推进到县,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五条线”、“五到位”建设,有效提升了市、县、乡、村组的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更加明确。
我国地域广阔、地貌多样、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灾害发育程度也不一样。实际工作中,以自然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和开发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冲击、扰动的程度,各有侧重、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以三峡库区、西南山区、地震灾区等为重点地区,以汛期为重点时段,以巡查排查、应急演练、宣传培训、技术指导为手段,强化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防灾减灾工作。二是以云南、四川、甘肃、湖南、西藏等为重点,加强监督与指导,扎实推进重点省份综合防灾体系建设。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促进扩大重点省份覆盖范围。三是以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应急体系建设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为重点措施,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2015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8224起,造成287人死亡或失踪,直接经济损失24.9亿元,与2014年相比,发生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25%、28%和54%,与2005-2014年平均数相比,分别减少68%、63%和46%。29.2万名群测群防员,对全国28.9万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现监测预防全覆盖。国土资源部2013年启动的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推动了县级地质灾害防治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目前全国已建成774个高标准“十有县”。各地开展应急演练3.76万次,参演人数191万人次,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培训人员近224万人,极大提高了群众识灾、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全年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452起,避免人员伤亡2万多人。“十二五”期间,全国平均每年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228起,避免人员伤亡63238人,比“十一五”分别增加99%和67%。
二、协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协会自成立以来,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为己任,围绕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切实履行章程规定的职责,积极融入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努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队伍整体素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在各位理事、常务理事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补上了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短板。
2009年,国土资源部提出建设地质灾害防治行政管理、事业支撑、应急处置、专家咨询、中介服务“五条线”建设。七年来,全国各地逐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体制、机制,建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机构、队伍,充实了经费,更新了设备——“五条线”建设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但在2013年以前,中介服务这条线一直是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短板,没有全国性地质灾害防治社会组织,全国近4500家相关资质单位,分别来自国土资源系统、有色金属、冶金、煤炭、武警黄金部队等领域,各自发展的诉求和对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不易集中和整合,难以准确反映到行业主管单位,行业诚信和自律建设亟待加强。在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和领导下,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2012年10月正式成立,成为全国从事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的桥梁,对规范行业建设、保障全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促进了行业整体业务水平提升。
协会成立以来,根据部里的要求和部署,把提高行业队伍能力和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推动防治工程质量的提升。一是扎实推动行业标准规范制定。由于我们作为一个行业形成时间还比较短,还没有建立完备的标准规范体系,在具体项目上往往是借用相关行业的标准。因此,协会成立之初,就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把标准规范编制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依托有实力的会员单位,力争在短期内形成一套完整的行业标准规范体系。目前这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果,7个行业标准已经颁布, 62个处于送审、征求意见或讨论阶段。行业标准规范的编制,标志着行业的成熟和行业水准的提高。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协会根据国家和国土资源部有关安排,每年开展“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组织专家、会员单位先后在北京、青海、云南等十几个省市的学校、社区、企业等开展讲座、展示、演练等几十场次,参与人数近十万人,中央电视台、国土资源部等中央、行业媒体进行了报道。三年来,举办业务培训班60期次,学术交流会6期,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近万人;通过向会员赠送《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协会网站发布或转发学术或政策性资料,帮助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提升素质。三是协助主管单位开展行业管理工作。2014年以来,连年开展上一年度全国地质灾害行业普查工作,积累了一定规模的行业数据,为行业主管部门宏观管理提供了支撑。每年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资质评审及变更事项,并提出优化流程、统一申报材料格式等合理化建议,为申请单位提供了方便。通过电话、网上即时通讯工具等对会员单位在资质申请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受到了会员单位的欢迎。
(三)协会自身建设和改革取得成效。
协会应行业发展需要而成立,肩负着凝聚行业力量、维护行业权益、规范和促进行业发展的重任。国土资源部对协会寄予厚望,协会筹备期间,多次就协会的发展环境和政策、组织架构、领导班子、运作模式等进行研究。为使协会尽快在行业得到认可、接受和支持,筹备委员会根据部里研究的意见、参考其他行业协会的经验和做法,提出了协会第一届会长由分管副部长兼任,各副会长由部地质环境司、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的班子成员或刚退休不久的原班子成员兼任或专任,常务理事、理事也吸收了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及业务处室负责人兼任的意见,并在协会成立大会上获得通过,使协会成立后迅速打开了工作局面,确立了在行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面对国家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的新形势、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新要求,我们协会积极响应和落实中央和国土资源部的工作部署,迅速行动,多数在协会领导班子兼职的在职领导干部履行了相关手续,退出了协会。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协会健康发展,在国家政策的允许范围内,会长、常务副会长职务暂时未作调整。同时,协会主动改革,在一届三次理事会上两位企业负责人加入到了协会领导班子中来,积极探索自主办会。下一步,协会还将吸纳一部分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的企业家进入协会领导班子,欢迎在座各位在做好自身工作前提下,更多地参与到协会事务中来,共同推进行业的发展壮大。
秘书处作为协会的办事机构,从成立伊始,就对自身建设常抓不懈。首先是加强党的建设,做到了与挂靠单位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使党建工作全面覆盖到协会的各项工作中,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其次是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工作决策、职责履行、人事、财务、档案、公文、工资福利、网络安全等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第三是注重学习,每年都请有关领导和专家讲授地质灾害防治业务、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提高员工履职能力。四是定期考核,强化员工遵章守纪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执行力。
三、协会发展前景广阔
十八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对“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谋划的一次重要会议,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从协会工作的角度来说,全会提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包括我们协会在内的社会组织发展指出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只要我们抓住当前国家经济转型、社会治理创新、行政职能转变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的发展空间和机遇,协会就一定能够大有作为。
(一)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政策体系已经明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业协会商会快速发展,从初期的不足1000个增长到目前的7万多个,其中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800多个,基本形成覆盖国民经济各个门类、各个层次的行业协会商会体系,成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等原因,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存在着政会不分、管办一体、行为不规范,甚至打着政府的旗号搞垄断、乱作为、滥收费,加重了市场主体负担,社会反应强烈。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完善,也制约了行业协会商会持续健康发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势在必行。
2015年7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提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2015年下半年开始第一批试点,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通过试点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后全面推开。当前,第一批试点正在有序推进。从民政部、财政部等八个部委公布的配套文件来看,脱钩工作的配套政策已相对完善,行业协会商会自主办会的政策框架已经确立。
我们地灾防治协会,在筹备过程中就按照相关规定在人员编制、资产、财务等方面与主管部门进行了界定和明晰,业务范围也在章程明确规定,上面提到的各种问题多数不存在。但也不能否认,协会成立以来的发展思维还是过多依赖主管部门的老路,业务开展不够独立,也存在较为严重的行政化、与主管单位脱钩。国土资源部已确定我们协会为第二批“脱钩”试点单位,也就是在2017年进行试点。今后,协会要发挥专业、信息、人才、机制等优势,更加突出为会员、为行业发展服务的宗旨和理念,真正发挥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重要桥梁纽带作用。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协会提供了巨大发展空间。
十八大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2013年-2015年国务院各部门取消和下放了973项行政审批事项,2015年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今年国务院又清理规范281项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并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七部委开展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工作,未列入试点范围的部门,也参照相关方案先行做好本部门权责事项梳理,为下一步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做好准备。同时,修改和废止有碍发展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也已列入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随着行政审批事项的精简、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发展自主权和发展空间就会增加和拓展,从而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由此,各社会组织就有可能把原来由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却没有精力做好的工作、单个的企业想做却不能独立做好的事承担起来,从而成为市场主体和政府宏观管理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和发展行业权益。中央强调转换职能,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从专注于审批转到加强监管上来。当前,政府职能部门审批职能已经大幅减少、监管责任明显提升。政府要提高监管效能,就必须转变监管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公开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让市场主体明确自身责任;就必须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推进综合执法和大数据监管,运用市场、信用、法治等手段协同监管;就必须全面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结果公开;就必须强化社会监督。这些都需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人才、技术、信息支撑才能实现。
从2013年到现在,国土资源部已取消和下放31项行政审批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也对审批要件和程序等进行了调整,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审批不再对申报单位注册资金、单位培训情况作统一硬性要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再备案等。当前,部里正按照“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规范审批”、“无标准不受理”以及政务公开的原则,重点推进四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二是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审批的实施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收费标准等,减少自由裁量权;三是严把行政审批的入口与出口,严格执行接办分离制度,理顺政务大厅受理与相关司局审查的关系,坚持“无标准不受理”原则;四是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适时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电子申报和远程申报,加强行政审批行为的内部提醒与监督。下一步将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适时公布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会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协会要着眼于助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服务行业和会员单位发展、支撑主管单位行业管理工作,全面履行章程赋予的工作职责。
(一)集中力量做好标准规范编制工作。
为改变大量借用相关行业标准的现状,协会成立之初,就在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把标准规范编制工作作为协会的重中之重,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接下来,标准规范编制要确保明年本届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结束前,完成全部116项标准规范的编制和发布工作。以此为目标,工作节点倒排,在目前工作的基础上,年底前完成60%,明年6月底前完成另外40%。同时,建立起标准规范的修订完善机制,争取每年都出台或修订一部分标准规范,为从业单位提供相对完备的标准规范体系。
(二)积极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并强调
“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中的作用。”为落实党和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推进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协会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积极组织申请材料,于2014年7月获得商务部批准的行业信用评价参评资质,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和咨询,完成了《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总体方案》,提交本次理事会审议。工作方案按照这次会议代表们的意见修改完善并审议通过后,要抓紧组织实施。成立行业信用评价委员会,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通过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构建激励和惩戒并行的行业自律机制。条件成熟时在行业内开展优质工程、诚信单位评选表彰活动, 强化行业诚信文化建设,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行业氛围。同时,探索“百强”统计排序机制,为行业树立标杆,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探索建立个人职业资格水平评价制度的途径,推动行业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以需求为导向实施培训工作。
目前,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单位审批已不再就培训作统一要求。但这不是说我们的行业不需要培训了,相反,培训工作应该做的更好。从内因上来说,从业人员有知识更新和技能水平提升的需求,从外因上说,地质灾害防治三个管理办法都要求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人社部对专业技术人员作出了每年参加90小时继续教育的要求。今后,要主要依靠协会自身开展培训工作,总的原则是提高培训水平,降低培训费用。要充分听取会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加强与省级协会联系和沟通,建立起以会员需求为导向的培训机制;要充分发挥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技术力量雄厚和高级技术人员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提高培训的实用性;要借力部分会员单位具有会议、餐饮设施的便利条件,按照以支定收不盈利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
(四)主动配合国土资源中心工作。
协会要围绕国土资源部确立的中心工作,寻求主管单位的支持和指导,积极开拓业务空间,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根据国土资源部的工作部署,未来一段时期,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要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以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国土资源工作定位,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科学谋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为生态国土、绿色国土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组织编制实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全面建成地质灾害防治的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协会应该也能够在这项工作中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一是要发挥协会专家资源丰富、一线工程单位众多的优势,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咨询,为《规划》制定提供建议。二是通过申请组织协会专家参与三峡库区、地震灾区、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和水电建设集中区制定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推动这些区域率先建成“四大体系”。三是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领域防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到行业普查内容,为主管单位推动防灾责任制落实提供宏观数据支撑。四是要积极参与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协助巩固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发动会员单位支持山区丘陵区“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和乡镇“五到位”建设。五是积极承担或组织会员单位承担国土资源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引导专业队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公司参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等日常防灾基础性工作,促进矿山、工地监测预警水平和基层农村、街道社区“群测群防”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六是引导帮助具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能力的会员单位,积极关注各级主管部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面的需求和政策,参与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与治理新机制建设,争取成为“责任者付费,专业化治理”
方式下地方政府、矿山企业的合作方,为其提供专业化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服务。七是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履行地下水保护与地面沉降防治职能,组织专家参与地下水调查评价和地下水监测分析,提出有关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防止地下水污染的管理措施建议
关于提升服务能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四型”社团组织等问题,金武同志还要作工作报告,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齐心协力,迈向更新更高的目标。
各位理事,面对新常态下的新形势、新任务,让我们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勇于改革、敢于创新,以实际行动助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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