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年将重点搬迁80处地灾隐患点周边群众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向各级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印发了《山东省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80处重要地灾隐患点和省第二批安排的枣庄、烟台、泰安、莱芜、临沂市及安丘市搬迁避让工作,确定为今年地灾防治重点。
根据省气候中心最新短期气候趋势预测分析,今年6月~8月,鲁中南和鲁东中低山丘陵地区主汛期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灾的次数接近常年或偏少;鲁西北、鲁西南地区的地面沉降和沿海地区的海(咸)水入侵等缓变性地灾仍将继续存在;枣庄、泰安、莱芜、临沂等隐伏灰岩区岩溶水水源地附近,由于降水和开采地下水影响,岩溶塌陷隐患仍将发生;矿业区采空塌陷隐患也将存在,范围受采掘活动控制。
《方案》提出,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是地灾防治责任主体”的原则,承担本辖区地灾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要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地灾防治合作协作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地灾易发区内建设项目的地灾危险性评估审核,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安监等部门负责督促房屋建筑开挖、各类水电工程建设、矿山企业生产等地灾隐患点调查、监测预警和治理工作;要健全完善地灾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监测责任,及时掌握险情动态;要落实好地灾防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要做好地灾气象等级预报预警工作;要扎实做好地灾治理及重要地灾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要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演练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灾防治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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