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大汛抗大灾落实地灾防治主体责任
针对入汛以来降雨过程多,局地强度大,因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可能性增加的形势,6月24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地灾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山东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灾防范工作,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防大汛抗大灾和持久作战的思想;认真落实地灾防治主体责任,按照地灾防治责任分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及时转移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努力降低灾害损失。要突出抓好重要地灾隐患点的防范,对已列入2016年地灾防治方案中的80处重要地灾隐患点,要落实防范责任人,加强灾害点治理和加快搬迁避让工作推进,彻底消除隐患;加强雨中巡查、雨后复查,该避让的坚决避让,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密切关注雨情,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做好气象预测预报工作、地灾隐患点排查和监测,加强水情雨情变化会商,全面落实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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