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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召开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推进现场会

来源: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 2020-05-20

       5月12日,广元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暨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推进现场会在昭化区召开,市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孙洪方,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刘彬,昭化区委副书记、区长龙兆学,区委常委、副区长杨武生出席会议。市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人员及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及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昭化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创新推进“1234”工作法,做好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一是紧扣“1个总目标”。昭化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把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完成时限提前至6月底,目前已完成非煤矿山整治23个,完成率82%。二是坚持“2项原则”。坚持简易治理和工程治理分类推进。简易治理由非煤矿山所在镇负责,组织专班推进复垦复绿,并每月通报推进情况,目前已全面完成。工程治理,采取一矿一策、一企一策,科学制定措施,确保工程质量,6月底前可全面完成。三是创新推进“3个结合”。生态修复与增减挂钩相结合,能纳入增减挂钩的项目充分纳入,增加财政收入和用地指标。生态修复与农业产业发展相结合,复垦的土地发展特色水果、中药材等,确保生态、经济效益兼得。生态修复与城镇建设相结合,位于集镇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复垦复绿后,统一纳入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四是落实“4个责任”。压实各镇属地责任,镇党委书记为非煤矿山治理第一责任人,成立镇党委书记、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组成的工作专班,确保责任落实。明确行业部门监督检查责任,成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经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指导保障组,综合施策,形成合力。落实“公检法”的司法查处责任,将非煤矿山治理中的乱象纳入扫黑除恶范畴,形成强大震慑。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依法整治与合情合理相结合,妥善处理企业面临的问题,确保非煤矿山治理加快推进。
  孙洪方肯定了昭化区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做法,“带了好头,提供了好经验。”他要求,各县区局一是要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到广元市处于嘉陵江上游、秦巴山脉西段核心区,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要按照非煤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攻坚战安排,加快推进治理进度,提升治理质量,确保10月底前完成各项任务;三是要学习昭化经验,积极推进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与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有机结合;同时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察督办。
  会议还现场参观昭化区梅树、紫云、柳桥三个砖厂生态修复为耕地的现场面貌,了解该三个砖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与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实现有机整合的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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