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废止《关于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通知》的函

来源:自然资源部 发布时间 2020-04-17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废止《关于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通知》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经研究,《关于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208号)自即日起废止。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0年4月10日

证书查询 |留言板|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世纪科贸大厦B座2层 电话:010-62119819

京ICP备12052178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1900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从行业工作角度出发,所载信息部分来自相关媒体,版权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