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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来源: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 2020-07-21

       锦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生态保护和滨海湿地生态修复工作,在实施锦州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过程中,凌海市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克服时间短、任务重、春季施工难度较高等不利因素影响,保证了疫情期间顺利开工,真正做到了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提前1个月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修复区域芦苇长势良好,完全达到了设计标准。截止7月1日,建设生态海堤1000米,拆除人工堤坝3670米,疏通潮沟9317米,种植芦苇37公顷,恢复滨海湿地区域190公顷,在线监测站进入安装调试阶段。

  在工作过程中,凌海市克服了疫情及其它自然因素影响,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延期、施工入场时间滞后、工程机械施工难度增加的不利条件下,尽可能压缩工期,潮沟疏通和微地形改造工作与芦苇种植齐头并进,效果明显。积极创造修复区域植物萌芽发育的有利条件,加固临时设施,防止海水在施工期进入修复区域,并在修复区域打两眼淡水井,利用洒水车辆定时降低因微地形土壤盐度过高给芦苇发育造成的不良影响。
  目前,该项目已进入维护期,为确保工程项目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下一步凌海市将逐步提升芦苇种植区域盐碱度,在施工过程中,将原由责任主体拆除的围堰恢复加高,芦苇陆续出苗后,适度提升盐度,待芦苇适应环境能够正常生长后,再拆除临时设施;加强种植区域的日常养护,确保芦苇成活率。对微地形区域进行修整加固,按照设计要求完善微地形的形状和高程;在临时设施拆除过程中,利用围堰的土方量增加微地形数量,同时种植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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