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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新疆准噶尔盆地玛湖油田玛湖1井区石油开采等6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自然资源部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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