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中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新设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的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 地质勘查管理司
邮政编码:100812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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