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十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
邮政编码:100812
电子邮箱:dkszhc@mail.mnr.gov.cn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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