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共同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日前,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共同印发《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共同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共同推进长江等“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谋划和实施一批生态修复重大工程,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现两地生态共建共享。
根据《实施意见》,川渝两地将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协同与衔接,共同确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共同推进区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两地共同编制《“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2021- 2035年)》,围绕长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涪江和沱江等重点流域,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水陆域,开展生态缓冲带和生态隔离带建设,连通生态廊道,重塑自然岸线,保持长江流域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
《实施意见》提出,两地共同争取国家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项目支持,开展秦巴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修复、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加强与贵州省的协同,系统解决流域生态退化问题;开展生态廊道建设,提高流域生态稳定性、景观特色性和功能完善性。
同时,根据《实施意见》,双方将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设立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补偿基金。通过统筹推进生态修复各类项目,搭建跨区域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打通生态产业链条,盘活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探索碳中和生态修复路径。两地加强协作联动,搭建生态修复政策一体化平台,逐步统一区域生态修复政策,加强两地生态修复战略对接、政策衔接、功能链接,逐步形成互惠高效的区域协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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