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局有序推进地灾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早部署,及时分解任务。分管市领导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及时安排部署工作,明确以区(县)为单位申请一般债券,确保2023年底前,江阳、龙马潭、纳溪三个区和泸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清零。
早摸底,形成分类表册。组织各区(县)、乡镇和驻泸省煤田地质局135队、省地矿局113队逐点摸排,形成搬迁治理、排危除险表册,将任务落实到点到户,并进行资金测算,摸清地灾隐患家底。
早行动,编制实施计划。通过前期摸底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初步编制完成《泸州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1—2023年)》,指导全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推进实施。
早落实,推进问题解决。积极消除地灾隐患,实行“整点搬迁为主,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加强避险搬迁政策支持,在中央、省委资金每户补助3.5万元基础上,市财政补助每户1.5万元,县财政补助每户1.2万元。截至目前,市级财政已累计投入1.812亿元,区(县)投入1.105亿元,累计消除1957个地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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