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推进草原保护修复
日前,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召开全省草原保护修复观摩会。
会议要求,青海省各级林草部门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自然修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加快治理修复退化草原,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科学合理地利用各类草原资源,大力发展以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把草原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绿色低碳发展优势;推进草原保护修复,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做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从维护和构建生态系统入手,统筹考虑、整体保护、综合治理、系统修复,打造健康稳定的林草复合生态系统;建立健全林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体系,形成严格的制度规范、严厉的法治约束,不断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近年来,青海各级林草部门严格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实施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22条措施,开展草长制试点,建立省、州、县、乡、村五级保护体系。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创建4个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大力发展草种和饲草产业,全面推行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扎实推进重点工程,推广应用新技术和标准,持续开展黑土滩和沙化退化草地治理,加大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力度,草原鼠害危害面积比“十三五”初下降44%。鲜草产量每亩增加42.3公斤,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7.4%,比2011年提高了3.2个百分点,草原植被盖度保持稳定及趋于好转的草原面积占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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