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
近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水务厅、应急管理厅、林业局、测绘地理信息局七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
《方案》明确,坚持“需求导向、力求实效,统一组织、分工协作,统一标准、一查多用”的原则,组织开展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地理国情监测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监测,开展耕地、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地下资源、重点区域、城市发展等专项调查监测,对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开展应急监测,在此基础上,对自然资源进行分析评价。
《方案》提出,5年内分步推进全省统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包括制度体系、组织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应用服务体系。按照“一个底版、一套数据、一个平台”的思路,基于全国统一的三维空间架构,建设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库及数据库管理系统,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推动成果数据在国家调查监测、省重点工作、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服务。
《方案》明确,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统一负责,要按照统一的总体设计和工作规划、统一的制度和机制建设、统一的标准制定和指标设定、统一的组织实施和质量管控、统一的数据成果管理应用、统一的信息发布和共享服务“六统一”要求,建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科学有序开展调查监测。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尹建军 王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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