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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六措并举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治理

来源:自然资源部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25

        近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推出六方面新举措,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与治理。

        一是新修订出台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对2019年出台的《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加强对矿业权人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的制度约束。

        二是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及审查备案制度,确保该方案集中体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提升矿山生态修复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对持证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三是健全露天煤矿监督管理机制。山西厅新出台《加强露天煤矿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露天煤矿准入、临时用地还地、信息公开公示、生态修复、监控核查、卫片执法、联合执法、违法案件移交移送8个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职责。

       四是进一步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山西厅要求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强化属地管理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监管力度。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每年实地核查率要达到100%,市级自然资源部门不低于20%,省级自然资源部门抽检率不低于5%。

       五是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山西厅将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支持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领域推行市场化运作和科学化治理模式,计划在黄河流域吕梁山区、黄河重点生态区桑干河上游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中引入社会资本参与。

       六是升级全省生态保护修复监测管理系统。山西厅将利用月度高分辨卫星影像和地理信息数据,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实行“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通过省、市、县三级管理平台,对全省生态保护修复情况进行信息化调度及监管。 (郭锋 张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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