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首批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国家标准八月一日起施行

对矿山“边开采、边修复”提出要求,填补了该领域空白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发布时间 2024-05-16

       记者从自然资源部5月15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自然资源部于4月底发布了《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金属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4项国家标准,旨在规范煤矿、金属矿、石油天然气项目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以及生产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的监测评价工作。这是全国首批专门针对正在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的国家标准,对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提出要求,填补了该领域空白。4项国家标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构建源头保护与全过程治理修复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自然资源部组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等有关单位编制形成了上述4项国家标准。
  这批国家标准充分体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充分衔接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要求,学习借鉴国外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吸纳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适应性管理等国际先进理念,总结我国成功经验,对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提出了5项基本原则,明确了6个重点环节工作要求,指导企业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通过采取减缓保护、预防控制与复垦修复等多种措施,推动矿山生态修复与矿产资源开采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及时复垦利用损毁土地,恢复并提升矿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协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王少勇)

证书查询 |留言板|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世纪科贸大厦B座2层 电话:010-62119819

京ICP备12052178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1900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从行业工作角度出发,所载信息部分来自相关媒体,版权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