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省际联席会议召开
近日,2024年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省际联席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会议要求,强化城市安全工作,加大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防控能力,加强区域合作,形成防控合力,健全防控体系。
早在2004年,长三角地区就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原国土资源部门地面沉降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将安徽省纳入长三角地面沉降联防联控体系,形成了“三省一市”联合开展地面沉降防控的新格局。
多年来,“三省一市”陆续出台了地下水禁限采相关制度,联合发布了《长三角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21-2035年)》;调查面积从约2.7万平方千米扩展到约8万平方千米,基本覆盖长三角地面沉降易发区;地下水水位监测点从515个增至1585个。通过实施一系列防治措施,长三角取得了地面沉降速率减缓、面积减少和地下水水位回升的良好成效,地下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调查监测成果持续为地铁、高铁等重大项目规划选址、建设与运维提供支撑保障。
会议要求,加大投入力度,提升防控能力。要加大对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的投入力度,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推动新技术、新方法在防控工作中的应用,提升防控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长三角要加强区域合作,进一步深化联防联控机制。通过区域合作,共享监测数据和信息资源,协同开展防控工作,形成防控合力,共同应对地面沉降带来的挑战。同时,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运行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项地质安全问题,建立健全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将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纳入该体系,作为重要的防控内容之一,确保地面沉降问题得到全面、系统的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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