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申请 | 河北沧州平原区地下水与地面沉降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2025年)
河北沧州平原区地下水与地面沉降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沧州国家野外站”)立足京津冀平原,开展地下水与地面沉降长期定位观测和科学研究。为充分发挥沧州国家野外站在地下水与地面沉降领域的平台优势和引领作用,加强学术合作交流,根据《河北沧州平原区地下水与地面沉降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25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一、2025年开放基金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地面沉降监测、机理研究、影响与评价及防控,2025年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一)地面沉降监测
多源、多时相、多模式SAR卫星地面沉降监测数据的时空融合与应用;InSAR、水准等多源监测数据的融合与应用。
(二)地面沉降机理研究
地热等深部流体开采与地面沉降的定量关系;南水北调、地下水超采治理等新形势下,地下水头回升诱发土层变形和地面沉降变化的机理与预测;基于机器学习等方法构建地表形变信号分解模型,量化地下水、地热开采和建筑荷载等因素对地面沉降的贡献;地面沉降对含水层参数及释放(或储存)水能力影响的试验、解析模型和数值模型研究。
(三)地面沉降影响与评价
基于物理机制的地面沉降风险评价技术方法及应用;物理机制与数据驱动相结合的地面沉降风险评价技术方法及应用;地面沉降灾害经济损失评估理论方法及其应用;地面沉降对交通、输水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影响;土层变形对地下水系统中水化学组分迁移富集的影响;气候变化引发海平面上升与地面沉降的叠加风险。
(四)地面沉降防控
地下水回灌等区域地面沉降防控技术及控沉效果评估;地下水超采引发的区域地面沉降防控方案研究
二、申请要求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学术道德。
2.申请人应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其他研究人员须提供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
3.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开放基金课题。
4.本年度每项课题研究经费支持额度为5~10万元,研究周期1~2年,自项目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特别情况除外)。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编制提交申请书(附件1),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4月10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专家推荐信(若需)扫描件随申请书电子版一并发送。
2. 沧州国家野外站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议,确定资助课题和经费额度,适时公布,并通知申请人。
四、其它事项
1.申请者需发表SCI论文不少于1篇。
2.课题研究发表的论文署名须以沧州国家野外站为第一单位。无标注沧州国家野外站名称的成果不计入课题成果数量。中文署名格式为“河北沧州平原区地下水与地面沉降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河北 沧州061000”,英文署名格式为“Hebei Cangzhou Groundwater and Land Subsidence National Observation and Research Station,Cangzhou 061000, China”。
3.课题研究发表的论文须以开放基金项目为第一顺序标注(致谢栏或首页脚注)。中文标注格式为“河北沧州平原区地下水与地面沉降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项目(项目号:CGLOS-2025-XX)”,英文标注格式为“the Open Fund of Hebei Cangzhou Groundwater and Land Subsidence National Observation and Research Station (No. CGLOS-2025-XX)”。
4.课题经费使用与结题验收须符合《河北沧州平原区地下水与地面沉降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锐 电话:010-81134882,15337205091
E-mail:liurui001@mail.cgs.gov.cn
附件:1.河北沧州平原区地下水与地面沉降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2.《河北沧州平原区地下水与地面沉降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沧州平原区地下水与地面沉降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2025年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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