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专家服务工作,促进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发展,提升全国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地灾协会)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制定了工作规则,拟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加入专家库,地灾协会在此基础上遴选专家委员会委员。
一、选聘范围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化工、煤炭、冶金、交通、环保、核工业、水利水电、铁路、建设、有色、武警黄金部队、中科院、地质院校等专家,地灾协会常务理事单位(附件2),各省(市、区)国土资源厅(局)地质环境处处长或分管副处长及各省推荐专家。
二、选聘条件
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熟悉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了解地质灾害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地质灾害处置或其他地质灾害管理工作,为地质灾害管理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在专业领域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及相关工作10年以上,具有现场处置和管理经验。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和两院院士除外),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地参加各类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咨询、技术支持工作和有关活动。
三、选聘方法
采取单位推荐、省级主管部门初选、地灾防治协会审核聘任的方式进行。聘期为三年。
请你厅(局)、单位于7月31日前,根据专家分配名额(附件1)推荐专家人选并报送专家申请表(附件3)及本人2寸近期免冠照1张,以上材料含电子版。登记表可从www.caghp.org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
程 凯 010-62113159转8023, 13381223517
王遨天 010-62111739转8011, 13401013718
传 真:010-62118119 电子邮箱:dzfzxh2012@163.com
附件:1.专家名额分配表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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