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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协会成立

 8月27日,内蒙古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向大会发信致贺。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副会长周锁海出席会议并致词。

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同意,民政厅批复成立协会,协会的成立进一步体现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杰在会上对协会工作提出要求,要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行业管理制度,一要理清职责,转变职能。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职能,协会要协助政府做好有关行业自律性工作,形成政府、社会、协会齐抓共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良好格局,凝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强大合力。二要完善机制,严格管理。政府和协会要互相监督,形成更加公正、诚信、生动的工作局面。三要深化改革,完善服务,进一步建立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地灾防治市场。我们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自身存在发展的最高价值,恪守行业规范,坚守职业道德,积极探索创新,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贡献力量。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担当地灾防治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地方政府出谋划策、排忧解难。

会议提请代表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内蒙古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协会章程》、《会员管理办法》、《财务管理方法》等系列文件,选举产生了51名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产生了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23名常务理事。王杰当选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田力当选为常务副会长,杨永宽、莫若平、李中军、宋华、温挨树当选为副会长,陈军当选为秘书长。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领导,自治区地矿局、厅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等11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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