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多项措施加强矿山生态环境建设
过去一年,鞍山市完成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65公顷,所辖的齐大山、眼前山、大孤山、东鞍山、西鞍山五大矿区的矿山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恢复,矿山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东鞍山铁矿等6家企业被自然资源部确定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在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全委大视察过程中,相关工作成果得到了高度肯定。今年,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将采取多项举措,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建设。
一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加速推进矿山复垦的地方立法工作,使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序推进。二是以2035年为目标年,以实施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等战略为重点,适时启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统筹土地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把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逐级落实到地块。三是实施岫岩县龙潭镇龙潭湾泥石流治理、前营镇龙泉湖景区泥石流治理和千山省级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等3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四是全面实施以“矿权减量、矿业转型、矿企安全、矿山生态、矿区稳定”为主要内容的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确保全市矿业权控增减存,矿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非煤矿山均达到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7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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