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做好生态环境大文章
——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探索矿山地质环境综治与土地开发利用新模式小记
福建省龙岩市自然资源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推进制度、机制和政策“三创新”,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积极探索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与土地开发利用新模式,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交出了令群众满意的答卷。
为建立矿山恢复治理长效机制,该局先后代市政府拟定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建立健全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长效机制;向上级申请专项治理资金12.8亿元,用于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紫金矿业示范基地建设、长汀水土流失治理中的土地整治等项目;会同龙岩市财政局设置了市级历史遗留矿山“以奖促治”专项资金,每年下达200万元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
本着“从严从紧、提高门槛、疏堵结合、依法依规”原则,该局全面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明确规定出让矿业权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除机制砂和符合条件的探矿权转采矿权项目可以新设立采矿权外,原则上不再新设其他采矿权;对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采矿权,退出一个方可新立一个,对不符合本省产业、环保政策的矿山,到期不予延续。据了解,龙岩市采矿权总数已从2016年底的400个减少至2018年底的292个,为历史最低值。
与此同时,该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认真做好被抽取勘查项目或矿山的实地核查工作,全面核查矿业权人公示信息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矿业权人未按规定公示年度信息、年度信息弄虚作假、未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的,将其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生成“黑名单”后向社会发布,促进矿业权人规范有序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近年来,该局着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重点矿山“三率”指标考核,取缔关闭粗放型、破坏生态环境的矿业活动,逐步实现所有矿山均达到绿色矿山要求;对生产矿山则要求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明确创建期和重点工程,以逐步达到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目前,该市已有5个矿山通过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绿色矿山审查,并报自然资源部审核。
建立“边开采、边治理”制度是龙岩市的一项创新举措。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坚持对各县(市、区)辖区内持证矿山恢复治理情况实施全覆盖检查,凡未按方案实施“边开采、边恢复”或治理不到位的,在采矿许可证延续、转让、变更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截至目前,龙岩市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已修筑护坡20万立方米、拦渣坝216.27万立方米、排水沟30.25万米,植被恢复面积达2294.8万平方米。
为推广矿山恢复治理先进技术,该局精心指导矿山企业采取提取有用组分、制作建材、加工成新兴材料等多种方式,对废石、矸石等废弃物实施资源化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的资源、经济和生态效益。比如,通过实施机砖建材、烧结做水泥配料、工程填料和复垦回填、矸石山无害化处置等,对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对废碴进行脱水,作为水泥配料、巷道回填等,既减少了矿区水土流失,又促进了资源的综合利用。
针对矿山开采带来的土地损毁、生态破坏和治理资金紧缺问题,该局积极探索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新路径,鼓励社会资本对主城区和重点交通沿线一重山范围内的废弃矿山实施生态治理和综合利用。比如,利用矿山附近原有的青山绿水,充分挖掘矿业生产过程中的活动遗迹、遗址等地质矿业资源,成功打造永定培丰福能矿山公园煤矿博物馆;紫金山体育公园原是一片长期无人问津的废弃矿山,通过引导和激励社会资金投入,对废弃矿山实施综合整治,如今已成为集生态、体育、教育、住宅为一体的生态新城;漳平市章华石料场、大深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将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为耕地,成为龙岩市结合土地复垦治理的示范项目,新增耕地面积近20亩,获600万元的增减挂钩交易收入。□
网站编辑:宫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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