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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局积极推进废弃矿山治理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发布时间 2019-03-13

       对新建和正在生产的矿山,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采矿权人承担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责任,不留生态环境隐患;对废弃矿山,按照试点先行重点治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废弃矿山综合治理根据不同废弃矿山的资源环境特点地形地貌条件,充分考虑废弃矿山的综合利用价值,在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对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运作的矿山环境整治项目实行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引导激励社会资金投资参与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对主城区环城及重点交通沿线一重山范围废弃矿山进行复绿治理,改善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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