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局“三举措”创新管理方法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
2019年为“矿产资源管理提升年”,湘乡市局以绿色矿山理念开辟矿产资源永续利用新途径,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划先行突出重点、示范引领整体推进、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动态监管优胜劣汰的原则,实现开发规范有序、高效利用、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绿色矿业目标。
组织学习绿色矿山建设新政策新文件,并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结合实际,制定湘乡市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标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明确绿色矿山建设中的目标、任务和责任。督促矿山企业在依法办矿基础上绿色开采、绿色生产、绿色存贮、绿色运输,采用先进、智能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实现高效安全、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高、产品质量好的生产目标;贯彻“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及时治理恢复矿山环境,修复占用和损毁土地;确保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和城乡建设相协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矿山。
建立绿色矿山激励机制。对已申报为试点和积极进行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企业,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单独管理,可采取协议出让、先租后让、租赁等多种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研发支持绿色矿山建设的特色信贷产品,支持政府性担保机构设立绿色矿业担保基金,为其企业和项目提供增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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