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范工作
8月21日,全国、全省召开防汛抗洪与灾害隐患排查防范视频会议,对汛期灾害隐患排查防范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为贯彻落实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范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虽然“七下八上”关键期已过,但主汛期将持续到9月底,防范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各县市自然资源局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在县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抓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切实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职责。二是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巡查。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做到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常态化。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对房前屋后开展拉网式再排查,做到“沟到头、坡到顶”全覆盖,并做好排查记录,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发现疑似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上报。强降雨天气,组织村(社)干部和专职监测员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对威胁乡镇、学校、村庄、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安排专职人员盯守巡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果断采取应急防灾避险措施。定期排查辖区内在建工程,特别是强降雨后,深入建设工地现场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发现险情及时上报。三是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和避让工作。坚持“主动避让、预防为主、提前避让”的原则,将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发布至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专职监测人员及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负责人;遇到强降雨时,指导乡镇对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为蓝色、黄色地区的群众进行引导撤离,对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为橙色、红色地区的群众组织强制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做好已转移安置人员的生产生活安排,严防已转移人员返回危险区。四是进一步强化防灾宣传和应急演练。切实加强辖区内地质灾害宣传和应急避险演练工作,做到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宣传和应急演练工作全覆盖。注重演练实效,杜绝形式主义,让人民群众真正树立应急避险意识,听到预警信号后立即按照预定的撤离路线撤离至安置点,尽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进一步强化值班,做好应急值守。高度重视汛期值班工作,严肃值班纪律,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监测员等人员通讯畅通,严格执行值班报备和信息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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