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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谋中国地灾防治事业之大计

――国土资源部谈中国地灾防治工程行业协会成立

本报记者 范宏喜

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于3月16日批复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筹备成立。经过紧张有序的一系列筹备工作,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成立大会于8月29日在北京举行。

会前,国土资源部就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成立的意义、职责等,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我国地灾防治形势以及行业发展趋势需求成立地灾协会

我国地质条件复杂,地形地貌多样,构造活动频繁,地质环境脆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在东、中、西部都十分发育,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近几年,受极端气候异常、地震、不当建设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我国地质灾害频发群发,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更趋严重。据统计,仅地质灾害相对较轻的2011年,全国就发生地质灾害1.6万起,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117起,2477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40亿元。

关凤峻说, 2011年,国务院发布实施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对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全面的要求,特别明确要“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这是地质灾害防治行业发展面临的任务,也是重要机遇。可以说,成立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是地质灾害防治形势的需求。

目前,我国共查出26万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超过3500万人和2.5万亿元财产的安全。还有大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尚未发现或查清,地质灾害治理任务艰巨。除此之外,计划经济时期开采、盗采等形成的大量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需要治理恢复。国家每年对地质灾害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投入已达50多亿元,加上全国各省(区、市)配套的资金,地质灾害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量的总费用已超过200多亿元,这是一个很大的新兴市场,在改善环境、减少威胁的同时带动了大量人员就业,亟需有一个行业协会对市场行为进行规范和开展自律。也可以说,成立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更是行业发展的要求。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1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国土资源部对有关行业也通过建立行业协会实现了行业自律管理。如,依法登记成立的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负责对全国土地估价组织和土地估价人员进行自律管理;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负责对全国矿业权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人员进行自律管理。这些,都为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成立后开展工作,提供了比较成熟的经验。

成立地灾协会有利于实现行业自律和提高服务质量

目前,我国地质灾害防治行业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一是地质灾害防治行业监管和自律组织建设滞后,缺乏行业认同感、责任感和行业凝聚力。二是规范市场、拓展市场的交流与合作远远不够,职业行为不规范,恶性竞争时有发生。三是从业机构开展工作的独立性不强,受各种因素干扰的情况普遍存在,严重影响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工作质量与水平。四是从业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责任心亟待提高,单位之间需要交流合作,人员需要培训和再教育,服务质量和奖惩制度需要强化。

关凤峻指出,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加强管理,另一方面更需要采取行业自律的方式,特别是行政手段不宜介入的领域,行业自律有利于更好监督从业机构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有序进行市场竞争,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通过协会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行业自律规章,引导广大从业机构和人员开展行业自律,遏制恶性竞争,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地灾协会的成立,必将极大地增强广大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业认同感、归属感,增强行业的责任感和凝聚力,扩大地质灾害防治行业在社会上的认知和影响。通过地灾协会这一行业自律组织加强交流与合作,可以提供更多岗位培训,建立有利的奖惩制度,鼓励优秀,淘汰低劣,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水平。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建立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地质灾害防治市场。政府主管部门和地灾协会,要明确分工,通力合作,开展调查研究,抓紧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切实有效的办法,建立符合客观实际、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地质灾害防治水平的不断提高。抓紧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指标和参数研究,提供技术与信息服务。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熟悉国际规则,为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走出去创造条件。

地灾协会将协助政府做好有关管理与监督等自律性工作

全面提高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关键在于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明确要求,要加强对工程治理项目的支持和指导监督。当前,国土资源部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管理方式,完善落实法规标准,完善监督管理程序,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加强提供信息服务,治理商业贿赂,打击欺诈行为。鼓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作交流,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支持成立了一些具有相应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组织进行市场规范并实行监督管理。

地灾协会将协助政府做好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地灾协会要依据章程及相关管理办法,为全行业和会员提供服务。主要是制定市场准入规则、规范并加强准入管理;开展行业内的年检、评比、检查、奖惩,实行行业自律,以客观、公正、诚信为原则,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研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方法、规范、指标、参数,开展培训教育,提供协调、沟通等服务。协助政府开展政策研究、监督检查。地灾协会要认真研究做好有关移交承接工作,保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正常延续和平稳过渡。

地质灾害防治涉及重要经济利益,是国土资源部党组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领域。我们一定要抓住地灾协会成立这一契机,完善机制,加强防范,严格管理。政府机关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地灾协会要履行行业自律职责,彼此既独立、又有密切联系,既要各司其职、又要互相支持。政府和协会,都要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和处罚力度,要通过互相监督,形成更加公正、更加诚信、从而也更为和谐的工作氛围。

成立地灾协会,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地灾协会的成立和运行首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决定》精神为指导,统一并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地灾协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决定》精神,用《决定》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行业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关凤峻强调,地灾协会成立是地质灾害防治行业的一件大事。办好地灾协会,需要社会各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地灾协会会员、理事更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特点发挥重要作用。

地灾协会是大家的协会,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我们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党组的要求,按照地灾协会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把地灾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好,把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好,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行为规范好,努力构建诚信、和谐、尊严、永续的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为谋划好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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