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在“12·4”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自然资源部在京举行“法治自然、矩阵启航”仪式暨新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座谈会。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许大纯出席并讲话。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司法部、自然资源部等相关司局负责人,以及中央党校教授、自然资源部法律顾问等参加了有关活动。
“法治自然、矩阵启航”仪式播放了“法治自然”宣传短片,介绍了全国“法治自然”建设情况。许大纯与到会嘉宾共同点亮“法治自然”矩阵,并发布“法治自然”普法标识。标识设计者陈济光通过视频讲解了设计理念:采用“法”字为主创元素,融合延绵的山脉、流淌的河流、腾飞的飞鸟、生态的纽带、冉起的朝阳等自然资源意境元素,整体体现“法治自然”核心理念。该普法标识的发布,旨在吸引更多人参与“法治自然”文化品牌创建,突出“法治自然”鲜明的象征性和独特文化内涵,推动自然资源法治文化价值观的表达传播。依托“i自然”客户端平台建设的“法治自然”矩阵,将统筹自然资源系统部、省、市、县四级法治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普法,奏响“法治自然”最强音。
座谈会上,许大纯代表自然资源部对相关部门和专家在矿产资源法修改过程中给予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许大纯指出,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是我国宪法确立的重要制度。在这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学习宣传矿产资源法是学习宣传宪法的重要内容。新矿法是矿产资源领域基础性、统领性法律,是一部极具突破性、创新性、开拓性的法律,集中阐述了我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制度体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自然资源领域的生动实践,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许大纯表示,自然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矿产资源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作了精心部署和统筹安排。一是持续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宣传报道工作;二是对全系统贯彻落实进行全面部署;三是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培训,切实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四是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管矿、合法用矿”的良好氛围,为矿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五是加快做好制度衔接,研究起草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全面梳理授权性规定和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的有关规定,研究形成重点制度清单,进一步建立健全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体系,并同步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与会人员围绕新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作了交流,讨论了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配套的制度规定等。
“法治自然”普法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