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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质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发布时间 2019-12-10

      12月5日,全省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现场会在温岭召开。省委书记车俊、省长袁家军分别作出批示,副省长彭佳学、陈奕君出席会议。会议指出,要把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推动乡村空间布局、产业结构、村庄形态的转型升级,促进综合整治成果共建共享,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举措落地,争当省域治理现代化排头兵。

  车俊在批示中指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是加强国土空间治理、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大的工作力度,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为加快“两个高水平”建设、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袁家军在批示中强调,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千万工程”、拓展发展新空间的重要途径。自去年启动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农村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布局不断优化,较好实现了保护资源、释放空间、激活资产多赢发展。下一步,全省各地、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和“诗画”浙江大花园建设要求,以多规合一思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创新土地制度供给和要素保障,深化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8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重大决策,并启动实施第一批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150个。目前,全省已新增集中连片耕地超过2000处,建成高标准农田10万亩,开展各类生态系统整治修复19万亩,农民新增土地租金收入超过1.5亿元,在促进乡村空间重构、产业重整、环境重生等取得明显成效。根据我省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省将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500个以上,覆盖300个乡镇、2000个行政村。

  会议强调,各地要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引向深入,探索一条盘存量、保耕地、护生态、促发展的新路子。一是要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施,促进空间科学合理布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二是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实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政策。三是要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修复,积极开展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四是要完善农民群众权益保障,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和农民收入增加。五是要加强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

  会议通报了2018年度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台州市、金华市、中国农业银行浙江分行、杭州市余杭区、绍兴市柯桥区、常山县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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